特种设备检验指南
2020/10/23 13:52来源:业务监督部作者:业务监督部简 介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6月,由原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2003年4月由原湖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长沙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长沙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并组建)和湖南省除长沙市以外的其他13市州的特检所整合重组而成。
我院行政上隶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我院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独立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截止至目前,我院现有员工1097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07人、硕士以上学历114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732人。在工程技术人员中,有ASME授权检验师2人,各类特种设备检验师共295人,持证项目数1654人项,有无损检测Ⅲ级持证项目数117人项,Ⅱ级持证项目数786人项;拥有自主产权的办公用房和检测场地;拥有各种检验设备总值67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是国际上较先进检测仪器。
特种设备报检指南
一、 检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检验的规则、规范、标准等。
二、检验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
三、申报时间
1、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限届满前1个月。
2、安装改造大修的特种设备申请监督检验应在办理告知后,开工前。
四、申报方式
设备使用(安装、维修、维保)单位的相关人员持特种设备的报检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直接到我院服务大厅进行报检。
特种设备报检申请表可在我院网站:
http://www.hnsei.org.cn/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并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五、申报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C栋一楼省院本部服务大厅。 电话:0731-89967398
地址二: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21号省人防办东省工商局谭家冲宿舍一楼大厅。 电话:0731-85144820
地址三:长沙县黄兴大道与螺丝塘路交汇处的德普企业公元3D栋一楼服务大厅。 电话:0731-86365059/86365065
地址四:浏阳市北正北路425号5楼浏阳事业部。 电话:0731-83682637
六、具体申报受理业务地址划分:
1、所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都在地址一申报。
2、雨花、天心区区域内电梯以及其他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星沙、浏阳除外)在地址一申报。
3、开福区、岳麓区、区域内的电梯定期检验在地址二申报。
4、长沙县和经开区区域的特种设备(电梯和游乐设施除外)定期检验在地址三申报。
5、浏阳市区域的特种设备(游乐设施除外)定期检验在地址四申报。
七、检验准备
1、应提供被检验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上一周期的检验报告、维护记录、运行记录、设备出厂资料等。
2、被检验设备现场环境、场地条件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满足检验作业的要求。
3、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检验人员受到意外伤害。
4、检验时,应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检验时,应安排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人员,并清退与检验无关的 闲杂人员。
6、电梯检验前准备:
a)定期检验的使用单位应在现场准备:电梯维保合同、电梯安全管理员资质证、上一周期的电梯检验报告、限速器校验证明和其他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b)监督检验的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准备:总体布置图或土建工程勘测图(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施工过程记录及自检报告、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其他补充资料。
八、检验后整改及检验报告出具与领取
1、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使用(安装、维修、维保)单位应按《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检的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与检验人员联系复检;要求整改资料确认的应在整改期限内送达相应的检验部门。
2、一般设备在检验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大型设备在检验工作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若需要整改则在整改意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复检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3、设备使用(安装、维修、维保)单位可电话咨询报告出具情况,并凭报告领用单在对应的申报地址领取检验报告书。
九、法定检验收费依据和缴费账号:
1、 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
2、转账缴费
收款单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36812010010024962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长沙江滨支行
注意事项:在银行办理转账填表时,请务必注明以下信息:
缴款代码:0473401
小区名称:xxxx(小区的具体名称)
所属区域:xxxx(例如开福区或岳麓区)
十、自主定价检验收费依据和缴费账号
1、湘发改价费〔2018〕395 号
2、转账缴费
注:收费依据文件如有更新,就以最新出台文件为准。
收款单位: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账 号:591174248792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湘府路支行
十一、客户监督与投诉
1、客户对检验结论、结果或数据有异议,对检验程序或方法有异议,可在检验过程中或接到检验报告之日15天内,向省特检院总师办提出申诉。
申诉电话:0731-89967422
2、对特检院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不满意、如工作人员泄露客户技术秘密、非法占有他人科技成果、失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拿卡要、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等违法行为,可在不满意行为发生的5日内向省特检院纪检委投诉。
投诉方式:上湖南省特检院网站直接提交意见。
投诉电话:0731-89967263
长沙市电梯检验报检指南
一、检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国家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则、标准等。
二、报检人
电梯使用单位或其授权的维保单位,施工单位。
三、报检时间
1、定期检验申请报检时间: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报检。
2、监督检验申请报检时间:施工单位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提出监督检验申请报检。
四、受理机构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报检及报检报告领取地址、报检窗口电话
院本部: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栋一楼一栋(雨花区、天心区)
电话:0731-89967398
河西:岳麓区枫林一路421号省人防办东省工商局谭家冲宿舍一楼大厅(岳麓区、开福区)。 电话:0731-85144820
长沙县:德普企业公元3栋3D 3单元(长沙县黄兴大道与螺丝塘路交汇处)
电话:0731-xxxxxxxx
浏阳事业部:湖南省浏阳市北正北路425号
电话:0731-83682637
在哪个窗口报检就在哪个窗口领报告,也可以委托邮政快递EMS代办。
六、报检流程
申请定期检验时使用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电梯定期检验申请单(可在网站http://www.hnsei.org.cn/的标签页“办事大厅”的“下载专区”下载)。
2、电梯自检报告。
申请监督检验时施工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受检梯监督检验申请表。(可在网站http://www.hnsei.org.cn/的标签页“办事大厅”的“下载专区”下载)。
2、 按《电梯监督检验资料清单》(附后)要求准备资料。
七、检验前准备
使用单位应在现场准备下列资料备查:
1、电梯维保合同。
2、电梯安全管理员资质证。
3、上一周期的电梯检验报告。
4、限速器校验证明和其他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准备下列资料备查:
1、总体布置图或土建工程勘测图(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
2、施工过程记录及自检报告。
3、施工质量证明文件。
4、其他补充资料。
八、检验预约
报检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检验机构与电梯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约定检验的时间。
九、转账缴费
收款单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
账 号:368120100100249628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长沙滨江支行
注意事项:在银行办理转账填表时,请务必注明以下信息:
缴款代码:0473401
小区名称:xxxx(小区的具体名称)
所属区域:xxxx(例如开福区或岳麓区)